“乙类乙管”的相关内容都在这里→
2023年01月14日 20:42   来源:天山网   浏览量:

  2022年12月26日晚,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方案明确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乙类乙管”后,新疆医保政策落地

  1月9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结合新疆实际,落实相关医保政策。一是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基层就医报销水平;二是执行临时医保药品目录,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三是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助力患者在线诊疗;四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升医保保障能力;五是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提供便捷医保服务;六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详细》》》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扩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范围,增加临时医保用药目录,实施门急诊专项保障,确保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详细》》》


12月9日,洛浦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向住院患者讲解和田地区医保相关政策(资料图)

  “乙类乙管”后,新疆上线重点药品全域精准投放平台

  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新疆持续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分级分类救治患者,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首批面向新疆投放的药品包括布洛芬片3万瓶、连花清瘟胶囊10万盒以及针对儿童退烧需求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按照工信部优先投放偏远地区及县乡用户要求,1月4日专区上线首日,仅限新疆县乡用户购买,1月5日起,面向新疆全区所有民众开放购买。详细》》》

  “乙类乙管”后,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和相关医保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乌鲁木齐加强重点人群防护,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发挥家庭医生联系群众和主动服务作用。乌鲁木齐市6家药品生产企业发挥新疆地产品种优势,进一步调整产能配置,加强本市市场供应。加快建立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免疫屏障。详细》》》

  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新冠感染高峰期,实施“乙类乙管”后,乌鲁木齐市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住院费用全额保障,门诊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可报销,截止到目前,乌鲁木齐市共有366家基层医疗机构可开展新冠门诊医保支付。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满足新冠患者用药需求,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详细》》》

板房沟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上门为重点人群送健康服务包时,为老人测量血压。受访者供图

  乌鲁木齐市部署指导区(县)结合实际,为重点人群免费发放“健康服务包”,目前近两万个“健康服务包”、1099个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已陆续送到居民家中。详细》》》

  “乙类乙管”后,新疆首个国际航班顺利入境 4个公路口岸客运通关

  1月10日19时16分,南航CZ6012航班由阿拉木图抵达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这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入境新政实施后,新疆首个入境的国际航班。

mmexport1673360189758

1月10日19时16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CZ6012航班由阿拉木图抵达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南航供图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发布的《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新疆部分陆路口岸恢复客运通关。详细》》》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1月8日起,新疆先行恢复霍尔果斯、伊尔克什坦、卡拉苏、塔克什肯4个公路口岸客运通关。

1月8日,霍尔果斯海关关员为正式恢复旅客通关后首批入境旅客办理入境手续。 通讯员 薛强强摄

  “乙类乙管”后,热点法律问题答疑

  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用人单位应如何发放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隔离治疗期间,公司应当正常支付其劳动报酬。1月8日恢复其乙类“管控待遇”后,在隔离治疗期间,单位无需支付正常劳动报酬可以按照病假工资予以发放。

  新冠病毒感染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乙类乙管”后首个春节 如何健康过年

  今年的春节是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春节。普通人如何健康过大年呢?相关专家介绍,公众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大规模家庭聚集性活动,减少亲朋聚餐聚会人数,缩短聚餐时间,尤其要避免把风险带给老人。

  “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

  个人日常防疫行为准则提醒公众:

  1.提前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

  2.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多喝水、健康饮食、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

  3.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4.出差或旅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

  5.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空调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

  (整合:李娜 来源:央视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乌鲁木齐974交通广播、乌鲁木齐晚报、掌上乌鲁木齐


    (转载网址:https://www.ts.cn/xwzx/shxw/202301/t20230113_11102116.shtml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