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8日 19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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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创建申报、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推荐公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复核,拟推荐独山子区、昌吉市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乌鲁木齐市老年康复医院)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亮贵
联系电话:0991-8525963,18997970008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0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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