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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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4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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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新卫办建发〔202519                 签发人:于爱平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45号建议的答复

韩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人员密集场所安装AED 体外除颤仪的建 议》(445)收悉,经商自治区红十字会,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在公共场所推广普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事关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于提高社会救助能力、提升 心脏骤停救治成功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自治区红十字会 通过申请财政厅彩票公益金、发起“5 ·8人道公益日众筹活动筹集社会捐赠购买AED 并投放在人员密集场所。我委积极向 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资金,在首府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 学校、公共场所投放安装2000 AED,  各地(州、市)在体 育场、交通场()等公共场所配置AED2542 套,同时做好设 备使用等相关培训。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职责,做好急救知识普 培训。2024年,我委指导120急救中心、医疗机构通过多 种方式向普通公众提供院前急救培训共7.6万人次,进一步提高 群众急救互救技能和保障生命安全的能力。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一是将积极申请财政经费支持,同时指导各行业、相关场所积极自主配置,共同支持各类人员密集场所 AED 等急 救设施的广泛配置。二是持续动员各方力量,强化急救知识的 普及,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不断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防线。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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