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06日 18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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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为规范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各类监测评价工作,为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提供决策支持与专业指导,依据《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我委于2024年12月24日—12月30日对遴选出的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专家库2024年拟入库人员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委对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专家库2024年拟入库人员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专家库成员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6日—2月12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情况。反映情况与问题时,请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对于线索不明的匿名信函和匿名电话等,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91-8526775
监督电话:0991-8560140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邮编830001,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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