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转诊会诊服务中心建设指引的通知

2026年05月25日 18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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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基层卫生发20268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61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办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63号)的工作要求,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水平,自治区系统总结了新源县、吉木萨尔县、拜城县等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医共体转诊会诊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模式,梳理形成自治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转诊会诊服务中心设置指引,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自治区每季度对各地转诊会诊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度,确保20269月底前完成“70%左右的县(市、区)建立县域医共体转诊会诊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2027 年底实现全覆盖。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519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自治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转诊会诊服务中心建设指引

依托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转诊会诊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强化转诊会诊服务的统一管理,优化转诊会诊流程,为经接诊医师评估后确有转诊会诊需要的患者提供便捷转诊服务。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指定固定职能部门承担患者转诊会诊服务工作,转诊会诊中心负责与相应医疗机构联系协调,并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或提前开展检查检验项目等服务便利,并将下转患者诊疗信息及后续治疗、护理方案等信息推送给乡镇卫生院,视情协调医护团队下沉指导。

一、中心设置

中心隶属于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办公室或医务部统一管理,为医共体内部专属转诊会诊统筹管理机构,办公地点设于牵头医院,并在门诊设置独立服务区域,实行统一管理、独立运行、全程闭环的服务模式,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中心在各院区、分院设立相应的站点,作为中心的延伸服务点。

二、核心职能

中心作为医共体统一转诊会诊管理机构,承担统筹、协调、调度、质控职能:

(一)统筹负责医共体内部基层医疗机构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上级医院之间双向转诊的申请、审核、协调、备案、回访全流程管理;

(二)统一受理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普通会诊、远程会诊、多学科(MDT)会诊申请,统筹调配专家资源,规范会诊流程;

(三)负责落实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分级诊疗政策宣传解读、医疗资源协调对接工作;

(四)建立转诊会诊台账,开展数据统计分析、质量管控与绩效考核核算工作;

(五)对接上级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畅通急危重症转诊绿色通道,保障医疗服务连续性;

(六)统筹全县各院区、分院床位资源,协调床位使用,保障县、乡两级转诊患者及时获得住院床位;

(七)统筹总医院各院区专家号源资源,保障转诊门诊患者及时获取专家号源。

三、人员组成

(一)中心主任: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全面负责中心运营管理、对外协调与制度落实;

(二)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5名,其中包含转诊专员、会诊专员、医保兼职专员、信息管理员(兼职),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调配,实现专人专岗、权责明晰;

(三)会诊专家库:由医共体县级医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师、骨干医师组成,承担各类会诊诊疗工作;

(四)各站点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有一名专兼职人员。

四、工作量与绩效

中心按月统计会诊、转诊工作量,完成信息登记核对与流程跟踪工作。医务部负责每月开展转诊、会诊医疗质量监管,排查医疗风险。参与转诊、会诊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落实转诊、会诊工作制度,规范开展服务,防范患者投诉。绩效运营办根据中心报送的工作量数据,按照中心绩效分配方案核算绩效,依照总医院资金统筹要求按月发放工作量绩效。

五、工作要求

(一)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心统一调度,规范转诊、会诊流程,严禁违规转诊、推诿患者;

(二)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提升服务效率,保障诊疗安全;

(三)各单位应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分级诊疗就医理念,全力提升县域内就诊率。

附件:1.转诊会诊服务中心核心制度及岗位职责

2.双向转诊流程图

附件1

转诊会诊服务中心核心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核心工作制度

(一)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分级诊疗转诊标准,实行逐级转诊、优先县域内诊疗原则,急危重症患者可先行转诊、后续补办手续;

2.上转患者需完整移交病历、检查资料,开通绿色接诊通道;下转患者需明确后续治疗、康复方案,实现诊疗无缝衔接;

3.所有转诊均需通过中心统一备案,建立电子+纸质台账,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二)会诊工作制度

1.规范会诊申请流程,严禁无故申请会诊、超范围会诊,急危重症会诊优先安排;

2.会诊专家需按时到场,认真研判病情,出具书面会诊意见,对诊疗方案负责;

3.远程会诊、MDT会诊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资料准备,保障会诊顺畅开展,全程留存影像及文字资料。

(三)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疗机构、首诊医生对患者诊疗全程负责,不得推诿、拒绝接诊符合诊疗范围的患者;

2.确需转诊、会诊的,由首诊医生负责提交申请,全程跟踪患者诊疗进展,做好交接工作;

3.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单位需先行开展急救处置,再协调转诊事宜。

(四)质量管控与回访制度

1.中心每日核查转诊、会诊办理情况,每月梳理工作数据,分析问题、优化流程;

2.对所有转诊、会诊患者,72小时内完成电话回访,记录病情进展、服务满意度及意见建议;

3.定期对各成员单位转诊会诊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纳入医共体绩效考核。

(五)医保政策落实制度

1.中心统一代办转诊患者异地就医备案,精准解读医保报销政策,明确县域内、外转诊报销差异;

2.严格落实医保分级诊疗支付政策,引导患者规范就医,杜绝违规备案、虚假转诊行为。

二、各岗位职责

(一)中心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制定完善工作制度、流程,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外医疗资源;

2.对接县级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及上级医疗机构,落实分级诊疗、医保各项政策;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查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处理转诊会诊工作中的投诉、纠纷;

4.牵头开展工作数据分析、质量考核,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完成县域就诊率等核心指标。

(二)转诊专员职责

1.负责受理、审核医共体内外转诊申请,核查转诊指征,合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协调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安排床位、接诊事宜;

3.建立转诊工作台账,完整记录患者信息、转诊时间、去向、诊疗反馈等内容;

4.开展转诊患者回访,做好回访记录,及时上报工作异常情况。

(三)会诊专员职责

1.受理各类会诊申请,登记会诊信息,快速研判会诊类型,统筹安排会诊专家;

2.提前准备会诊患者病历、检查检验资料,通知专家及申请单位,保障会诊按时开展;

3.全程记录会诊过程,整理会诊意见、诊疗方案,及时推送至相关科室及单位;

4.做好会诊台账管理,跟踪会诊方案执行情况,协助完成会诊质量管控。

(四)医保专员职责

1.负责转诊患者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录入、资料上传等工作,确保备案规范、准确;

2.面向患者、基层医护人员开展分级诊疗、医保报销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3.核对转诊会诊医保相关信息,协助落实医保报销相关事宜,防范医保违规风险;

4.统计医保备案相关数据,及时上报医保部门。

(五)信息管理员职责

1.负责中心信息系统、远程会诊设备的日常维护、调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对接医共体信息平台,实现转诊会诊信息、病历资料、检查结果实时共享、互联互通;

3.做好转诊会诊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定期备份工作数据,保障信息安全;

4.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线上转诊、会诊操作,解决系统使用问题。

(六)各站点职责

1.各院区转诊服务站

1)落实服务中心转诊会诊指令,负责本院区与基层分院、村卫生室的转诊对接。

2)受理本院区下转患者,对接基层服务站,做好交接与随访管理。

3)协助开展远程会诊,组织本院专家参与基层病例讨论与带教。

2.乡镇(社区)分院转诊服务站

1)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转诊联络点管理,受理基层首诊转诊申请,初审后上报服务中心。

2)接收总医院下转康复期、稳定期患者,开展后续治疗、康复及健康管理。

3)组织医务人员参与远程会诊、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诊疗能力。

3.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转诊联络点

1)落实基层首诊制度,对超出诊疗能力的患者,及时上报乡镇分院转诊服务站。

2)协助开展下转患者随访、慢病管理、健康宣教等工作。所有岗位人员须遵守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严禁推诿、拖延、拒办转诊会诊业务。

附件2

                              双向转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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