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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03月15日 11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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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自治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根据《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原则,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到科学组织、稳步有序推进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工作,制定本防控措施指南。

一、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前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校长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学校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负责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部门、工作落实到人。做好口罩、消毒剂、洗手液、体温计、防水手套等防护物资配备保障,定期开展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本校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提升学校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准确掌握教职员工、学生假期外出情况、返程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有效防控疫情的基础上,有序组织复课。

4.建立健康监测机制。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5.做好预防性消毒。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二、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后

6.日常防控和管理。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7.通风换气。对校内各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室内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8.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9.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餐厅错峰就餐,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0.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旱厕要对粪便加盖做到无暴露,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及时对厕所内外环境开展消杀灭蝇工作,对粪便表面使用足量生石灰或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11.配备洗手消毒设施。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2.垃圾收集整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3.口罩佩戴。建议教师授课和学生上课时均佩戴医用口罩。

14.严格落实手卫生措施。教职员工及学生在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后、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便后、接触污染物品后以及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就餐前,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5.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每天按要求将晨(午)检结果和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追踪情况上报至自治区“学校晨(午)检和因病缺勤信息管理系统”。

16.严控大型集体活动。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尽量避免组织开学典礼、家长会、教师集体大会等大型集体活动。

17.加强宣传引导。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18.严格消毒剂保管。学校消毒剂应专柜保管、专人管理,标识要明确,避免学生接触、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时,操作人员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9.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送指定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0.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1.学校应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2.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其健康状况及变化,做好防控工作。

 

(转载网址:http://news.ts.cn/system/2020/03/14/0361516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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