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3日 18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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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管)各医疗机构:
2021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真正意义上的开局之年,乡村振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继续开展面向基层实施的“继续医学教育+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进一步提升基层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推广项目征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的“常用”技术和“新”技术;
2.征集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的中医类别适宜技术。
二、申报条件
1.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两年以上,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健康技术,适合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2.推广技术已开展过需求状况基线调查,同时提供两位高级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3.项目推广负责人应具有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二)限额要求:根据历年各项目申报单位立项情况,2021年度每个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8项(包含8项);每位项目申请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
(三)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自治区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的格式可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2.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2021年度自治区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申请人需提交: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价、经济评价、技术使用的必要性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获得科技奖励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及项目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需用A4纸正反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1份。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二)请各申报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申请书》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如发现填写不符合要求或填写内容不实的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评审与公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1年度自治区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丁留敏
联系电话:0991-8561601
电子邮箱: 369728158@qq.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1
附件:1.自治区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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