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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 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6年02月01日 12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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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科教函2026〕9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委直属直管各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行业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新卫规〔2025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新卫科教发〔202539号)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立足当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疾控局将按照自下而上方式,面向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疾控系统)、委直属直管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同时征集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具体征集内容及详细要求,详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办指南(2026年版)》(附件1)和《自


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办指南(2026年版)》(附件2)。

二、征集数量

(一)同一申报人本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两个级别的项目,且不得多渠道申报。

(二)2026年度国家级推荐项目申报数量不限,自治区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的推荐限额为96项。

(三)2026年度自治区级推荐项目申报数量不限,立项总数与2025年度基本持平,并实行动态调节(2025年各单位立项数详见附件3)。对2025年度项目执行率高、学员满意度评价好的单位,可按其上年立项数调增立项指标;对项目执行率低、学员满意度差或评估发现问题的单位,将按上年立项数调减立项指标。

(四)各单位应认真总结历年项目立项与执行情况,择优推荐高质量项目,着力提高立项成功率。2026年将继续坚持向薄弱学科、紧缺专业和基层倾斜的支持导向,鼓励优质项目在地州或县市层级举办。

(五)2026年起,各地(州、市)需启动地州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具体实施由各地自行安排。地州级项目立项计划数将在自治区级项目公布后另行下达,项目管理实行备案制。

三、征集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国家级推荐项目

1.系统申报时间:

20261300时至2824时,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程序:

1)登录“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地州单位账号由所在地卫生健康委科教部门(或医学会)获取;自治区级单位账号请联系新疆医学会科技教育发展部获取。

2)各单位须依据《国家级指南》组织初筛,按时上报。

3)申报截止后,新疆医学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项目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疾控局审议后推荐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未通过项目本年度不再推荐。

4)经自治区评审推荐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的96个项目,如未通过国家级评审,可经审核后转为自治区级推荐项目。

(二)自治区级推荐项目

1.系统申报时间:

20261300时至22024时,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程序:

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xjcme.xjyxonline.com/xjcme/)。地州单位账号由所在地卫生健康委科教部门(或医学会)获取;自治区级单位账号请联系新疆医学会科技教育发展部获取。

2)申报截止后,新疆医学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初评通过项目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疾控局审议后公布。

3)各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师资、内容与新进展进行初审,确保质量后统一汇总提交。

3.项目类型与要求

1)面授项目:面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紧缺薄弱专业县级单位可放宽至中级),以团队授课为主,鼓励在地州、县市举办。学分授予标准为每3学时1学分,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学分。

2)远程项目:面向中级职称人员,以个人申报为主,录制授课视频。要求普通话授课,音质清晰,内容以实用技术操作为主,时长建议45分钟,可授予1学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其对提升学科水平、锻炼师资队伍的重要意义。须严格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并积极配合常态化监管评估。同时,加大政策宣传,营造重视继续医学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严把申报质量,确保项目实效。严禁对历年已立项项目进行重复申报,项目内容须体现知识更新。严禁虚报授课专家,授课师资及核心内容一经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须控制在30%以内,且替补教师职称不得低于原教师职称,违规者将影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项目设计须向基层倾斜,自治区级项目招收的地州及以下基层学员比例不低于10%

(三)规范材料报送,做好存档备查。各单位须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62824时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新疆医学会邮箱:yxhjxyxjy@163.com。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须妥善存档,作为后续监管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严肃申报纪律,强化违规惩戒。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不予批准、通报批评、责令停办、直至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理。

(五)本次征集不包含中医类相关专业项目。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张书亚0991-8561601

自治区疾控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热比娅 0991-3658915

新疆医学会联系人:艾可旦0991-3851972

项目网报技术指导电话:15099677752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办指南(2026年版)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办指南(2026年版)

3.2025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立项数

4.202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汇总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13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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