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04日 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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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运强
联系电话:0991-8560102
邮箱地址:xjwjwkjc012@xj.gov.cn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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