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1日 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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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申报组织自愿申报。经研究讨论,拟推荐自治区人民医院等组织参与第七届质量奖评选(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30日至7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991-8567012
电子邮箱:xjwjwzhjdspc013@xj.gov.cn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附件:拟推荐参与质量奖评选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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