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 科技教育 / 学历教育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3年08月10日 16时45分

【字体:

打印本文

浏览量:

                                                                                                                                                新科教函202357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一步为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利、适宜、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内容,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含备案项目,下同)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38月100002023952400

备案项目:20238月100002024121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系统及申报条件

(一)通过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申报用户账号可联系新疆医学会查询。

(二)新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前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及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的研究成果;

2.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曾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的获奖项目、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4.无主题授课内容或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不得作为项目申报;申报内容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内容,不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5.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可申报6期(次),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申报时所填期(次),不能临时新增举办期(次)。

(三)备案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条件: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即获批的新申报项目规范完成举办、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执行情况、所填报的执行情况均获审核通过的项目)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需求,2024年项目备案继续沿用可连续备案2次的方式,即:2022年获批的新申报项目,并已列为2023年备案项目的,可继续申请作为2024年的备案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属地化申报。各地(州、市)及新疆医学会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求(2024年版)》(附件1),认真组织做好所辖区域及各专委会的项目申报及初筛工作,并按期上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申报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不需向我委邮寄报送,留存以备项目后期执行过程中信息的核对监管。

(三)新申报项目时间结束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平台内完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推荐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一)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单位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表前,须认真阅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求》(附件1和申报或备案表(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

(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连续备2次。

(三)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的要求,鼓励曾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的获奖单位和获奖人,以获奖项目为依托,积极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鼓励申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五、结果公布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202312月底前公布评审通过的2024年度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于20242底前公布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并择期公布未通过项目及分类汇总的未通过原因。公布渠道包括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须安排在202431以后举办)。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加依娜尔0991-8560102   

新疆医学会联系人:艾可旦  13201207811

申报平台技术服务及指导:杨思超    15099677752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年版)

      2.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