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6日 12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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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新卫科教函〔2024〕77号
自治区疾控局,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我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现就2025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二)项目公布:2025年1月15日。
二、自治区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人要求
(一)申报人员条件:各级医疗卫生系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援疆专家。
(二)申报途径: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xjcme.xiyxonline.com。各地申报单位“申报用户名”及“密码”请通过所在地(州、市)卫生
健康委科教(或医学会)部门获取;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新疆医学会获取。
(三)申报类型:以团队授课为主,通过线下方式举办。
(四)培训对象: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以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重点鼓励和支持各类学科项目举办地向县市级医疗、疾控部门倾斜。
(五)学分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参加者经考核合格,学分按照每3小时授予1学分计算,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计算。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学分。
三、自治区级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人要求
(一)申报人员条件:各级医疗卫生系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途径: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xjcme.xiyxonline.com。各地申报单位“申报用户名”及“密码”与自治区级I类项目申报账号和密码相同。
(三)申报类型:以个人申报为主,通过远程视频授课形式举办。
(四)录制要求: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统一录音或自行录音,选择环境较安静场所,保证讲课声音清晰可辨。讲课过程中应使用普通话,保证声音洪亮、语速适中;授课内容通俗易懂,以简单技术操作、技术示范等为主,授课时间以45分钟为宜,学分为自治区级Ⅱ类学分1分。
(五)培训对象:县级及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疾控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相关要求
(一)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影像医学学科、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康复医学、全科医学、麻醉学、重症医学、皮肤病学与性病学、核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学、心理学、卫生法规与医学伦理学等24类学科。
(二)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新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并负责对申报项目从师资、形式、内容更新进行初审,保证项目质量,统一汇总提交申报系统。
(三)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
1.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按学科管理,申办单位向新疆医学会申报;新疆医学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行政审批并公布。
2.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师资队伍的重要性。
2.严禁对历年立项项目重复申报,要实时更新以往立项项目的课件内容,避免申报的题目及内容与历年审批项目重复;严禁以立项为目的,授课内容虚报国内、疆内知名专家。
3.各单位按照2024年立项项目总数的70%进行申报,同时提交本单位对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书面材料;2024年申报总数不足2项的机构及2025年新申报项目机构,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4.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全区通报、责令停办、取消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张书亚 0991-8568377
新疆医学会联系人:任红 艾可旦 0991-3839507
项目网报技术指导电话:1509967775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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