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3日 1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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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微生物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规依据,我委拟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2年版)》进行调整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月25日前书面原件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王丽丽
联系电话:0991-855097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2年版)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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