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多举措加快新疆中医药特色发展。
《通知》要求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要加快推进自治区中医药院校建设,完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中药学纳入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力争分批次建成3-5个国家级及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探索招生模式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医学院校试点探索中医学九年制人才培养,合理确定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招生计划,逐步增加中医(全科医学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医院成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力争建设2-3个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同时,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新疆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中医药人才引、育、留、用政策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和资金渠道,用5-10年时间,评选表彰100名左右自治区名中医,培育5名左右全国青年歧黄学者、50名左右自治区青年歧黄学者、3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并培养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医药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面向基层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
在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方面,要求完善中药新药推荐机制,推动中药分类注册管理改革,并以中医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另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
在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方面,新疆将探索“西学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临床医学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药科室建设,利用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组织实施自治区“西医学习中医”培训项目,不断提升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要求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机制,规范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并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建设自治区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理论技术方法和相关现代医学技术培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部门和专家队伍。聚焦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癌症、心脑血管病、传染性疾病等,推进中西医协同治疗和科研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水平。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遵选形成优势病种目录,用5年时间形成15-20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通知》还要求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疆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建设1-2个高水平的中医药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通过搭建科研和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搭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服务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深入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方式,与有合作潜力和意愿的沿线国家共同建设友好中医医院、中医药产业园。
此外,新疆还将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并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中医药文化传播、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
(编辑/田疆审核/夏莉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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