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6日 17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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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委接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部分机构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大肆组织举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前培训班、辅导班,并以“协助报名”“保证通过”为由宣传口号,收取高额费用;甚至冒用我委名义,擅自解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政策、标准和考务细则,传播虚假报名信息。此类行为严重误导公众,干扰了正常的考核工作,侵犯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对此,我委再次严正声明:
一、我委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组织在自治区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培训;未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解释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政策和考务政策;未核准任何和培训有关的收费标准;未授权出版或组织编写任何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教材和指导用书。
二、社会机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培训和收费行为均与我委无关。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在此,再次提醒有关人员,请勿轻信此类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对冒用我委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我委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有关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事项的政策、标准、内容以我委官方网站和正式文件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政策及报名有关规定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
特此声明。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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