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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21年首批自治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通知

2022年05月26日 09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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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老龄发〔2022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新卫老龄函〔20212号),202112月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经过逐级评审和公示,现决定命名自治区人民医院等22家医疗机构为2021年自治区首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附件)。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要深入领会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结果应用、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命名机构的检查指导,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老年人就医满意度持续提升。

附件:2021年首批自治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2523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首批自治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地州/单位

机构名称

评定等级

1

自治区级

医疗机构

自治区人民医院

A

2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

A

3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B

4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A

5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A

6

伊犁州

伊犁州友谊医院

B

7

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B

8

克州

克州人民医院

C

9

阿图什市人民医院

C

10

乌恰县人民医院

C

11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B

12

乌鲁木齐市

自治区中医医院开发区医院

C

13

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乌鲁木齐市老年康复医院)

C

14

新疆老年病医院

C

15

乌鲁木齐市美和老年病医院

C

16

天山区幸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A

17

天山区和平路街道体育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C

18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绿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A

19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C

20

和田市人民医院

C

21

洛浦县人民医院

C

22

墨玉县人民医院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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