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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二级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4年01月23日 12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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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3年9月-2023年12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本周期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第三次党组会议精神,现对本周期开展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87家医疗机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二级甲等医院(73家)(排序不分先后)

(一)乌鲁木齐市(2家):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二)伊犁州(9家):伊宁市人民医院、伊宁县人民医院、巩留县人民医院、特克斯县人民医院、新源县人民医院、昭苏县人民医院、霍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医院、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三)塔城地区(6家):塔城市人民医院、乌苏市人民医院、沙湾市人民医院、额敏县人民医院、托里县人民医院、裕民县人民医院。

(四)阿勒泰地区(6家):阿勒泰市人民医院、青河县人民医院、哈巴河县人民医院、布尔津县人民医院、福海县人民医院、富蕴县人民医院。

(五)克拉玛依市(2家):克拉玛依市第二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

(六)博州(2家):精河县人民医院、温泉县人民医院。

(七)昌吉州(8家):昌吉市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阜康市人民医院、奇台县人民医院、吉木萨尔县人民医院、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木垒县人民医院、玛纳斯县人民医院。

(八)哈密市(2家):伊州区人民医院、巴里坤县人民医院。

(九)吐鲁番市(3家):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鄯善县人民医院、托克逊县人民医院。

(十)巴州(8家):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轮台县人民医院、和硕县人民医院、若羌县人民医院、尉犁县人民医院、和静县人民医院。

(十一)阿克苏地区(7家):库车市人民医院、温宿县人民医院、沙雅县人民医院、拜城县人民医院、阿瓦提县人民医院、乌什县人民医院、新和县人民医院。

(十二)克州(3家):阿图什市人民医院、阿克陶县人民医院、乌恰县人民医院。

(十三)喀什地区(9家):喀什市人民医院、疏勒县人民医院、伽师县人民医院、麦盖提县人民医院、莎车县人民医院、英吉沙县人民医院、岳普湖县人民医院、泽普县人民医院、巴楚县人民医院。

(十四)和田地区(6家):和田县人民医院、墨玉县人民医院、洛浦县人民医院、策勒县人民医院、于田县人民医院、皮山县人民医院。

二、限期整改医院(12家)(排序不分先后)

(一)乌鲁木齐市(1家):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塔城地区(1家):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阿勒泰地区(1家):吉木乃县人民医院。

(四)哈密市(2家):哈密市第二人民医院、哈密市宝石花吐哈医院。

(五)巴州(2家):且末县人民医院、博湖县人民医院。

(六)克州(1家):阿合奇县人民医院。

(七)喀什地区(3家):叶城县人民医院、疏附县人民医院、塔什库尔干县人民医院。

(八)和田地区(1家):民丰县人民医院。

三、不合格医院(2家)(排序不分先后)

和布克赛尔县第二人民医院、塔里木油田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职工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2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医疗机构等级医院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0991-8567536

地  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姜娜收(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邮政编码:8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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