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 17时24分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浏览量: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4月17日至5月9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2022年度自治区三级医院评审中2家“限期整改”和1家“不合格”医院开展整改后复审工作。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第十九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拟给予博州人民医院、吐鲁番市人民医院和新疆佳音医院3家医院等级评审结果为“三级甲等”,现对复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医疗机构等级医院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0991-8567536
联系人:姜娜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邮政编码:83000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