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24日 16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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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新卫妇幼函〔2021〕13号
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对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资质评审的请示》收悉。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及《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设置规划(2021-2025年)》要求,我委于2022年2月25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及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筹建情况进行了评审。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自即日起筹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请你委督促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我委妇幼健康处提交整改报告。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应当在筹建期满(2023年3月23日)前3个月内,向我委提交筹建情况总结及试运行申请。
附件:
专家组论证评审报告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3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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