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6日 11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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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卫职健发〔2022〕2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逐级复核等环节,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37家单位通过自治区健康企业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8532243
电子邮箱:xjwjwzyc@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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