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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通告

2026年04月15日 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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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于2025年12月26日向我委书面申请注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委决定:予以注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编号:新卫职技字〔2021〕第04号,同时收回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情况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4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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