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年06月07日 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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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组织专家于2023522日至24日对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委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现将评审拟确定结论公示如下:

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确定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公示期为:202368日至61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991-8565933

监督电话:0991-8568965

  箱:xjwjwzyyc020@xj.gov.cn

  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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