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8日 1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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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自治区级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新卫医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和规范,经医院进行备案申请、专家现场审核,现将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止。
联系电话:0991-8565933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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