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30日 10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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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修订)》(新质量强区办〔2023〕29号)和《关于同意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新市监标函〔2025〕13号)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委员。
一、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拟筹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自治区中医药专业领域的地方标准化技术归口管理和标准化相关工作,其工作领域与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8〉、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7〉、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6〉、全国针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5〉、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9〉、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83〉)工作领域相对应,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传统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
二、组织架构
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研究院(第一秘书处)与招商新疆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二秘书处)联合承担,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三、委员条件及征集
(一)委员条件
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中医药行业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工作;
2.为本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行政职务;
3.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6.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有意加入该技术委员会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word版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意向委员征集截止征集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
联 系 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0991-8560012
地 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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