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信息的公示

2026年08月26日 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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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要求,结合自治区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及工作需要,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会审议,拟确定5个自治区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挂靠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医政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联系方式

电    话:0991-8565933

传    真:0991-8560415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    编:830001

电子邮箱:xjwjwzyyc020@xj.gov.cn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拟确定5个自治区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挂靠单位

 

质控中心名称

挂靠单位

自治区中医肺病科专业质控中心

自治区中医医院

自治区中医脑病科专业质控中心

自治区中医医院

自治区中医风湿病科专业质控中心

自治区中医医院

自治区中医心血管科专业质控中心

自治区中医医院

自治区中医中药药事专业质控中心

自治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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