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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治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15日 18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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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老龄函〔202319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实施健康新疆行动的实施意见》重大行动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下同)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提供优质老年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2023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60%以上,三级综合公立医院全部设置老年医学科,打造一批规范化的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70%以上。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和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以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华西)区域协同中心、自治区老年疾病质量控制中心为龙头,综合公立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支撑,覆盖城乡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完善,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老年医学科设置。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要利用现有资源,根据情况独立设置或与相关科室共同设置,但需设立“老年病专业”科目,有专门的病床、专职的医疗和护理技术人员,并逐步过渡到独立设置。鼓励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设置、执业登记和等级评定、复审,应将设立老年医学科作为必备条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应设置老年医学科。

(二)大力推广老年医学核心技术。老年医学科要按照老年医学的要求,促进以治病为中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逐步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管理、老年人围手术期评估、老年肿瘤患者评估、安宁疗护等老年医疗技术。三级医院的老年医学科,必须要开展包括老年综合评估在内的上述5项中的2项技术服务;二级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包括老年综合评估在内的老年医疗技术服务。同时,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要以老年医学科为中心,组建多学科团队,开展共病诊疗特色服务。

(三)规范开展老年医学科签约服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提供巡诊、上门服务,一般应由老年医学科或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承担。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规范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签约提供转诊服务的,首诊应选老年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应根据老年患者具体情况,利用多学科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共病诊治或转至相应专科,确保患者得到全面、有效治疗。

(四)建立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三级医院要发挥本地医疗服务龙头作用,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医疗集团等单位老年医学科的技术帮扶。通过专科联盟、老年疾病质控中心等形式,与下级医院建立老年医疗合作网络。

自治区老年疾病质控中心、各地(州、市)老年疾病质控中心要牵头建立覆盖地(州、市)、县(市 、区)和基层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对老年医学科建设的指导与支持,逐步形成老年医学区域协作网络。

(五)切实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强化老年医学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和专科护士培养,为老年医学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强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复合型老年医学人才。把老年医学科纳入内科和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选轮转科室。有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国家老年医学人才项目培训。加强临床医护人员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护人员为老服务能力。加强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技术水平。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制定老年医学科建设评估指标(见附件1)和各地分年度行动计划,部署全面开展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各地、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对照《自治区规范化老年医学科评估表(试行)》,组织对老年医学科进行评估,开展自查整改,评估合格的,书面申请自治区级评估(见附件2)。

    (二)推进阶段。按照《自治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进度计划安排表》(见附件3)、《委直属直管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进度计划表》(见附件4),开展老年医学科建设,确保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三)提升阶段。总结自治区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老年医学科服务质量、能力和水平,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年医学科建设是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老年人健康特点、健康服务需求和医疗服务保障现状,把老年医学科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和调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立保障机制。自治区设立专项资金对老年医学科建设给予奖补。各地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对老年医学科建设的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医疗机构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年医学科建设与发展;完善医院绩效考核方案,保障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不低于全院平均水平;加强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业务培训等继续教育,保障其培训期间待遇不受影响,在职称晋升、学科发展、科研教学、新技术应用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强化质量监管。各地要依据《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规范老年医学科设置与管理,建立以老年医学科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确保老年医学科建设质量与水平。老年医学科建设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自治区老年疾病质控中心要建立完善老年医学质控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老年医学专业技术指导,加强老年医学服务数据收集与分析,促进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和持续改进。

联系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李卫玲

联系电话:0991-8525963

联系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李

联系电话:0991-8563007

联系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肉孜完古丽·阿不拉

联系电话:0991-8568377

         联系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阿依先古丽·克里木

联系电话:0991-8521730

联系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1-8536805

联系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司马义江·赛米

联系电话:0991-8565933

附件:1.自治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估表(试行)

            2.自治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机构申报表

3.自治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进度计划安排表

4.委直属直管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进度计划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81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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