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30日 19时51分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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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292次2025年自治区中药材定制药园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受理、形式审查、初评、立项评审等立项环节。按照《2025年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等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阿依达娜·阿达力
联系电话:0991-856041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1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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