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8日 13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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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征集及执法专家库专家推荐的通知》(新中医药函〔2025〕71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地(州、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并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现将拟确定的自治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库成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于线索不明的匿名信函和匿名电话等,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0991-8560012
电子邮箱:xjwjwzyyc020@xj.gov.cn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1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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