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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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B类)

(公开)


新卫办提发〔202448                           签发人:于爱平

姜敏杰委员:

《关于深入推进布鲁氏杆菌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布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高位推动。2017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建立了全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30余家成员单位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持续加强协作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新农牧〔2023138号),压实各地州市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级疾控机构支撑作用,形成人兽共患病防控合力,扎实推进我区人间和畜间布病防控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先后共同制定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区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全力推进布防控工作。2023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兵团医疗保障局、兵团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新增角膜胶原交联术等3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14号),将医疗机构布病检测服务项目纳入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目录,方便群众就诊治疗。此外,自治区畜牧兽医和疾控部门还积极联合疆内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布病快速鉴别诊断技术创新研究等工作,提高科学应对水平。近年来,全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布病综合防治模式持续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三级防治网络优势,全区布病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大。

(三)加大经费投入。为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资源配置,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于2020年印发《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8号),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所有者给予补偿。2021年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筹中央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资金,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提高全区布病实验室检测能力。目前,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均具备布病实验室初筛能力,县级及以上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具备布病实验室确诊能力,布病高危人群主动筛查覆盖全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安排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1亿元,支持南疆四地州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

(四)强化宣传教育。自治区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人畜并重、群防群控”宣传方针,各地州市结合实际,针对重点人群,先后组织专家编译、制作《防治布病共享健康》《牧歌悠扬》《布病防控知识要知道》等布病宣传资料,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布病相关常识及预防措施。2024年第一季度全区开展健康宣教1532次,宣教42万余人次,持续引导公众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署和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按照我委前期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卫生健康、疾控和农业农村部门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布病防控策略,扎紧扎牢防控网。同时,主动对接自治区财政厅,不断争取自治区财政对传染病防治和生物安全方面的经费投入力度。

二是我委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的《自治区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即将印发,我们将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扎实落实布病强制免疫、检查、检疫、淘汰病畜等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源头管控力度,遏制布病疫情蔓延。同时,加强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力度,加大基层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量,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风险研判,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病初筛、确诊能力,努力实现患者早诊早治,降低布病危害。

三是采取多种手段开展布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宣传,科普布病防治知识。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编制健康教育材料,增强布病防治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在疫情高发地区对高危人群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提供职业防护措施,持续降低感染风险。

衷心感谢您对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530


(联 人:徐洋  0991856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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