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公开)
新卫办提发〔2024〕43号 签发人:于爱平
民盟新疆区委会,农工党新疆区委会:
《关于加强我区医养结合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对新疆老龄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对后续我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委高度重视,反复征求协办厅局的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规范标准的建议
(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九条相关规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医养结合工作属于医疗服务范畴,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经过不断努力,我区已经建立了医院、科室二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医疗护理员岗位职责,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医疗护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老年人满意度。民政部门也已经开始积极推动成立新疆养老协会筹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着手制定《关于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的通知》,待文件正式下发后,我委也将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行业标准。
二、关于建立医养护理行业执业评级评价体系的建议
(一)工作落实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全区范围内有52家评价机构备案了养老护理员认定项目,2021年至今3186人参加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其中2881人已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2023年,全区设有养老护理员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有3所,在校人数达448人。2023年人社部门指导各类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有培训意愿、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养老护理职业的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770人次。民政厅2023年开展各类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项目9期,培训3904人次,有效提升了我区养老服务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医疗护理员及养老护理员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抓紧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推动解决困扰养老服务发展的“招人难”、“用不好”、“留不住”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发展前景。
三、关于建立培训实习基地,大力培训培养人才的建议
(一)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医卫发〔2019〕49号),对医疗护理员培养、培训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自治区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提高从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在全区开展护理员规范化试点培训工作,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本机构内医疗护理员的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学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提供医疗护理员培训技术支持。截至目前我区有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疆天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亿户家科技服务有限公司6家自治区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2020年至今,已培训发证医疗护理员1276人,初步建立了医疗护理员定期培训考核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医疗护理员的培养力度,规范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我区医疗护理员能力和水平。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管理与指导,依托三级医院探索医疗护理员规范服务试点工作,整体提升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工作质量。
四、关于多头培训又不互认证书的问题
(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因现行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从业护理人员分属两个体系,医养结合机构从业的医疗护理员为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养老机构从业的养老护理员为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两个护理员分属不同的行业,培训的标准、要求、目的均不相同。跨行业互认存在政策、制度上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医卫发〔2019〕49号文件精神,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者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均可通过各地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的机构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开展培训,完成培训取得医疗护理员资质。我们也支持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通过培训取得相关行业资格,进一步稳定医养结合和养老护理人员队伍。
感谢对自治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30日
(联 系 人:沙依拉·加那提别克 0991-852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