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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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368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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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新卫办提发〔202447                           签发人:于爱平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的提案》(第1368号)收悉。经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的建议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对于我区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医疗卫生区域信息共享交互平台,具有指导意义。

一、工作落实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医疗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根据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区初步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一是持续推动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医院接入相应平台。依托各级平台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实现医疗卫生体系、医保体系等主体间的资源共享。不断强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并根据《“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将“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作为优先行动,依托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着力在信息互通共享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区共245家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接入自治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为跨医院、跨地域、跨层级提供服务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信息化标准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实现医疗机构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和共建共用。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依托自治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发挥信息平台数据聚集的优势和特点,改善结算模式,解决支付堵点问题,在“三医联动”中逐步实现医疗就诊记录、费用清单、电子处方、电子病历、医疗费用结算记录等有效监管,支撑双向转诊服务。

四是稳步推进数据互通共享。我委将推进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普及推广电子健康码和医保电子凭证、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电子健康档案跨地区查询。夯实互通共享的设施基础,完善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建成统一的卫生健康信息传输网,推进医院信息化提档升级,建立信息标准服务平台。筑牢互通共享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符合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场景的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和可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进一步统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区各医疗机构医疗信息共享。完善支撑体系,细化平台建设内容,协调推进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整合资源,促进多码融合应用服务,建立和完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推进检查检验跨区域共享调阅。开展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通过普及推广电子健康码和医保电子凭证,建立患者就诊统一身份索引,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本人提供实时授权和跨省份查询。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出发点,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提升群众获得感。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自治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530

(联 人:郝勇  099185656421389997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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