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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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B类)

(公开)


新卫办提发〔202438                           签发人:于爱平


民革新疆区委会:

贵会《关于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自治区发改委联合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贵会反映的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导致大型三甲医院人满为患,村(社区)医院无人问津的情况,看病就医仍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医疗资源配置针对性不强,无法充分发挥社区医院作用医疗服务能力弱,专业队伍建设不平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较低等问题在全区范围内不同程度的存在。我们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积极稳妥调整相关政策,多措并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放开接诊权限...新增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应向基层倾斜,按照规划科学配置资源,避免盲目扩张”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自治区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统筹规划自治区卫生健康资源总布局。一是持续完善和优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 道)、村(社区)五级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重点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各地州市优势医疗资源,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二是根据卫生服务需求、卫生资源和经济状况, 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标准,有效推动优质卫生健康资源向薄弱地区下沉,全力解决基层群众就医困难,创建人人享有健康的服务 体系。三是结合区域特色,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高发病、儿科、急救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四是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步伐,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提升整体和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打造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五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工作要求,并将签约服务向家庭、学校、养老机构延伸,增加家庭医生与一般人群互动,建立签约医生和家庭成员之间的长期联系。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宣教、咨询、指导时使用,进一步密切双方联系。六是2021年以来,自治区累计落实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入42500万元,支持11个原国贫县县级医院提质扩能。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自治区将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是做好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采取以科包院、巡回、派驻等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针对各分院短板实行分类指导和一对一精准帮扶,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每个地(州、市)至少建立2-3个专科联盟。二是积极拓宽投资、支持渠道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技术和服务向基层延伸,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三是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增加紧缺人才供给,拓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构建以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会同自治区党委编办等部门实施了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招生计划等,经过多年努力,补充乡村医生 5000余名。截止2023年底,全区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9445人。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层次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4428人。二是积极争取政策倾斜,拓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渠道。公开招聘时,在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范围内,南疆和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县市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三是加强基层在岗医务人员培训。2021-2023年,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投入4300万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骨干医生、乡村医生三类人群开展为期1个月-1年的培训,近三年累计培训7000余人。借助韩红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力量,对基层超声、急救、新生儿、产科医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水平。四是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稳妥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全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联合相关单位不断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养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关于“加大基层医疗改革力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三级医院支持县级医院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医共体内信息系统衔接,建立健全支持统一管理的信息系统,开展互联网+医共体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加大医疗改革力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加大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自治区持续选派22家三级医院的40支支援队伍(含中医类5支),托管式帮扶模式托管我区35所县级人民医院和5所中医类医院。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22家三甲医院共选派医务人员共335人,其中47人在受援单位挂职院长(执行院长)职务,其余人员均担任科主任、名誉科主任等职位。帮扶医疗队全年开展会诊数11369次,帮扶医疗队疑难病例讨论数2678次,帮扶医疗队开展的专家教学查房4158次,帮扶团队开展下乡义诊活动次数489次,帮扶团队下乡义诊收益79583人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38项,新增科研项目21个,填补专科有关领域空白或成立亚专业组103个。二是持续推进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定期开展县医院能力评估,适时动态调整千县工程医院。有效利用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建强县域医疗龙头医院。三是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医共体内建立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着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更多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解决。四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六个拓展”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特点和优势,增强稳定联系和联络指导,做好日常健康管理咨询和服务,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守门人”作用。五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药事管理“五统一”,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内建立健全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做好村卫生室药品配备使用供应保障工作。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医保目录内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六是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试行基本医疗保险总额付费管理。合理编制总额预算、科学分配额度,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充分发挥医共体对县域内外诊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结构的调节作用,引导分级诊疗。七是实行差别医保支付政策,引导群众小病在基层就诊。自治区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意见》,明确“起付标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适当拉开差距”“支付比例: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基本医保总体支付比例在75%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保持合理差距,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适当拉开差距。”目前,全区各统筹地区住院起付标准向基层倾斜,一级医疗机构职工不高于200元,居民不高于100元,二级医疗机构职工不高于400元,居民不高于500元,三级医疗机构职工不高于900元,居民不高于800元。八是面推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检查资料和信息实施共享,检验、诊断结果互认。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开展信息化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支撑。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将加快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断推进区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分布。通过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利用医保基金,基本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四、关于“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引进管理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上级医疗机构培训,通过把不少于一年基层服务经历列入职称晋升必备条件等措施,激发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下沉的动力。”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需求,结合全疆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实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厅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方向,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撑。二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自治区开展人员招录招聘、任职交流、部队转业安置等工作中的编制申请和使用工作。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不足等问题,将积极配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对接自治区党委编办申请给予政策倾斜。三是不断拓宽引进人才渠道。积极争取自治区相关部门支持,每年组织有人才引进需求的自治区区直、地州市事业单位赴内地高校开展春季、秋季人才引进招聘活动。将医疗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纳入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调查统计范围,编制需求目录并面向社会发布,切实为基层医疗机构和急需人才搭建交流平台,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搭建线上人才引进招聘服务新平台,为基层医疗机构等用人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多渠道搭建在线报名、笔试、面试全流程服务平台。同时,鼓励各地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自行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对急需紧缺人才给予适当的住房、落户、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最大程度吸引人才。四是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待遇。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在不改变现行财政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投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逐步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薪酬激励制度。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乡镇卫生院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60%~80%用于医务人员绩效,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提升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将不低于70%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人员的薪酬。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和财政补助、全民健康体检补助政策,绩效考核后按月发放给乡村医生。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建立乡村医生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五是实行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明确二级及以上医院专业医务人员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有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以上经历。县级公立医院中层管理人员晋升职务,须有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或挂职1年以上经历的工作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自治区将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引进人才渠道,推动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好薪酬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夯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基础。

五、关于“逐步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制定完善社区医院标准化建设计划...逐步实现社区医院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自治区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薪酬激励机制,由县级医院为龙头实施一体化运营管理。乡镇卫生院可根据“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和分配办法,取得的医疗服务性收入可用于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自主发放。二是建立职称评审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实行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各单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对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所聘岗位限定在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上医院专业医务人员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有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以上经历。县级公立医院中层管理人员晋升职务,须有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或挂职1年以上经历。三是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对全区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情况进行摸底书面调研,提供基础数据报告。联合相关单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情况进行摸底,全面统计汇总自治区各乡镇卫生院在岗人数、事业收入、绩效工资总量等数据,为下一步做好改革分析奠定数据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自治区将通过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使全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有所增加,绩效工资发放显著增长,药占比和卫生材料占比下降,医疗费用结构更加科学合理,诊疗服务更加规范。

感谢您对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530

(联系人:苏晓川  099185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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