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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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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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办建发〔202515                 签发人:于爱平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318号建议的答复

马福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医中药以及地方特色医药的培育和扶持力度的建议》(第31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中医药基本情况

(一)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全区公立中医医院83家(其中中医医院29家、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维吾尔医医院40家、蒙医医院6家、哈萨克医医院4家),实现地市级全覆盖,98.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中医馆。全区重点单位建设项目4个,分别为乌鲁木齐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培育单位)。

(二)中医药人才培养情况

现全区拥有中医药方面中等职业教育院校7所、高等职业教育院校5所、本科院校2所,共计19个专业;新疆医科大学拥有硕士点8个,博士点2个。全区拥有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名,自治区名中医36名;国家岐黄学者2名、国家青年岐黄学者3名、自治区青年岐黄学者16名;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70个、自治区级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31个。基层方面,培养中医类订单定向医学生1391名。特色传承方面,培养中医药传承人、优才骨干人才240余名,培养西学中人才2700余名。

(三)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

根据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统计,我区现有药用植物2217种、药用动物211种、药用矿物43种。通过组织自治区药物研究院牵头开展全区栽培药用植物基线调查统计,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约369万亩(不包括核桃、巴旦木、沙枣、红枣、甜石榴等食药同源林果),种植药材品种86种,其中道地药材种植品种近10种,民族医习用药材品种近35种。为提升我区中药材质量和水平,推动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养殖),我们先后在全区范围内遴选支持48个中药材“定制药园”建设和12个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建设,助力中药材产业和乡村振兴发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重点加快昌吉州中医医院、伊犁州中医医院、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3家中医药特色重点医院建设进程。大力支持21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与43个自治区中医优势专科项目,推动32家中医医院借助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治未病能力提升项目,深入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完善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体系。

(二)强化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

在自治区药物研究院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平台的基础上,联合新疆医科大学、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共同培育并申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提高中医药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推动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中心(GLP)建设。持续推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以及自治区3个中医药类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推动中医药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我区优势中药资源肉苁蓉、枸杞、红枣、红花等品种,自治区药物研究院先后研发食品和保健品16个,研究成果100%实现转让,如旺源驼奶、康咖片、天山雪莲养生酒等特色产品。围绕我区少数民族医优势病种,我们组织实施地产新药研发专项,先后实施中药新药研究50余项,其中获临床研究批件(默示许可)14项,4项实现成果转化,其中维吾尔药比那甫西颗粒近期通过国家审评获批上市,填补了近年来我区中药创新药空白。

(四)深化中医药经典传承创新

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古代经典名方遴选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和专家组。2023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我区38首维吾尔医药方剂纳入《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是国家发布首批4个少数民族医药的第1位。目前,已完成6首维吾尔医药方剂关键信息考证研究工作,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其余32首方剂的关键信息考证研究工作正按照计划持续推进。针对我区中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品种数量少、科研能力薄弱等情况,组织自治区药物研究院开展院内制剂创新能力专项研究和制剂工艺优化和质量标准研究,形成满足院内制剂申报要求,质量稳定、均一、可控的剂型标准,进一步提升中药的创新能力。针对部分地方习用药材尚无标准的情况,组织自治区药物研究院牵头每年开展3-5个药材质量标准研究,不断提升自治区地方习用药材(饮片)质量。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

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形成立体化的宣传格局。现已在新疆电视台开办《健康公开课》《健康e生》《新疆中医堂》三档电视节目,《新疆名医堂》广播节目,《24节气24时光》融媒体节目分别在新疆电视台、新闻广播、丝路视听融媒体平台播出。成功举办自治区中医药文化月活动,积极组织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中医药企业参与推介特色产品。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展示院内特色制剂,更选派专业医疗团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让公众近距离感受中医药的深厚底蕴与临床价值。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省级财政投入不足。因地方财政收入有限,我区十四五期间中医药省级投入较少,中医药事业发展主要依赖国家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配套资金较少,投入不足。二是中医药人才培养存在短板。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质量不高,结业考核通过率低,中医类别农村订单定向生培养工作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培养计划制度存在与需求不符的情况。三是法治建设与传承创新有待深化。中医药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较窄,中医药标准化体系尚未健全,传统医药经典资源挖掘、古籍文献保护推进力度有待加强。四是中医药产业发展动能不足。中药材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未制定我区道地药材目录和种植区划,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薄弱,制约我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通过加强与自治区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争取加大对中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围绕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要求,组织各地(州、市)积极申报,争取更多政策性资金。

二是强化中医药人才培育。通过自治区人才引进项目吸引发达省市中医药高水平人才落户新疆。通过中医药岐黄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和西学中人才培养等模式,提升基层人才水平。依托新疆中医药大学的建立,着力培养本土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

三是全面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自治区中医药条例》落实,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中医药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开展少数民族医药古代经典名方遴选和研究工作。支持中医药古籍文献普查、收集整理保护研究工作的实施。

四是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文件精神,从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中药科技创新等方面发力,研究制定中药道地药材目录和种植规划,推动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吸引企业来疆投资,推动我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自治区中医药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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