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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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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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办建发〔202517                 签发人:于爱平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425号建议的答复

图妮萨古丽·艾海提、依明·牙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对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注。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出台落实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历来重视基层中医药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制定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提出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自治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整理并推广应用安全有效的中医医疗技术,积极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20231221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激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要求落实地(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乡村医疗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政府办医责任;深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大向南疆倾斜力度;充分发挥援疆省市优势,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统筹安排方面,大力支持乡村医疗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建立乡村医生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完善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工作机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机制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不断加强统筹谋划,争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逐步建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和机制,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可得性显著增强。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依托各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自治区级、地州级、县市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三级网络。

二是畅通中医药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确保群众15分钟内可找到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24年底,全区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中医馆,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艾灸、刮痧、推拿、拔罐、康复理疗等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三是通过组建医联体(医共体)、开展对口支援等工作,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在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建设一个中医药特色专科、推广一批中医适宜技术、培养一批中医业务骨干等方面下功夫,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乡村三级基层中医药服务新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逐步建立健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和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一是建立适宜技术推广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县级中医医院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

二是继续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成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置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全面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积极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以科包院方式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帮扶工作,依托中医专科联盟、医共体、医联体等模式,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及技术指导。

三是整合部门力量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争取财政部门拨付专项经费,助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医保部门将符合规定的治疗性推拿、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提高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价格,促进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感谢您对自治区中医药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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