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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鼓励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建设应用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2026年06月09日 12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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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自治区鼓励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建设应用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卫生领域的深度融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当前,我区医疗卫生事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关键期,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提升医疗服务质效、破解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难题提供了新的契机。出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人工智能+医疗卫生”赋能卫生健康事业,推进数据底座构筑、大模型研究和应用场景拓展,进一步优化患者就医体验、强化基层数智化服务能力,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28年,以“人工智能+”为抓手,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是优化完善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康医疗数据标准体系,构建统一汇聚的“人工智能+医疗卫生”数据库。二是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开展智慧医院建设试点,推动医疗机构智能辅助诊疗、医学影像分析、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的规模化应用。三是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广智能辅助诊断和智能医学影像识别技术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常态化应用,推动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和集中(云)审方中心建设。四是鼓励中医智能辅助诊疗设备在医疗机构的规范应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五是推动智能化的院后患者管理体系建设,延伸服务链条。六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数智研究院,推动研究和拓展医疗机构“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场景。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围绕五大方向部署20余项重点任务:

(一)构建支撑体系。完善算力保障,依托自治区算力资源统筹布局通用及智能算力,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公平便捷使用。推动高质量数据基础建设,优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影像云平台、医疗健康大数据等,开展数据治理。制定完善数据分类分级、融合应用等标准规范及安全管理使用制度。推进健康大模型体系建设,构建覆盖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中医药服务等领域的“通用模型+专科模型+场景化智能体”大模型矩阵。

(二)推动人工智能与临床医疗融合。包括临床诊疗辅助决策,实现全区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应用全覆盖;检验检查辅助诊断,开展智能医学影像、心电、病理等辅助诊断;智能手术辅助应用,推动手术机器人和远程手术应用;智能用药服务,发展智慧药房,开展远程个性化用药指导;智能康复服务,推广外骨骼等康复机器人;智能患者服务,应用医生数字人提供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服务。

(三)推动人工智能与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包括公共卫生事件智慧管理,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等系统;智慧预防接种,实现智能预约、智能催种;智能健康评估与干预,在基层推广智能化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智能妇幼健康服务,依托“云上妇幼”平台开展线上儿童健康评估和指导;智能老年健康服务,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的老年健康监测新模式试点;智能健康服务,为居民提供健康状况评估和疾病风险预测。

(四)推动人工智能与中医药融合。包括智慧中医诊疗,推动中医医院智能化、数字化发展,部署智能辅诊设备实现“四诊”信息定量化采集和分析;强化中医院信息平台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智慧中药生产,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制造车间,健全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数字中医药技术攻关,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五)推动人工智能与医疗管理融合。包括智慧医院管理,打造数字孪生医院,构建业财融合综合决策体系;行业智慧治理,推进医疗服务监测与评价、智慧卫监等系统建设;智能医学教培,建立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医学教育培训平台;打造多方协作创新模式,联合高校院所、企业等主体协同创新,持续开展供需对接会和典型案例推荐。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提出六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推广“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十五五”规划和强基工程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产业基金投入。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在自治区推进“人工智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强化卫生健康、发改、工信、数发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做好试点先行。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策略,鼓励采用“以租代建、服务购买”模式开展探索实施,推动“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医疗机构”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对取得成效的临床科室在重点专科申报时优先考虑。

四是注重应用实效。在注重技术创新与突破的同时,关注应用的实效性与可持续性,聚焦患者高频需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遵循“应统尽统、共建共享”原则,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五是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构建医学、信息技术、数据科学等多学科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在科研项目申报时给予优先考虑,建立人才队伍培训培养体系。

六是守牢安全底线。明确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从数据安全、技术安全、伦理安全三个维度构建整体安全框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审批与追溯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与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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