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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03月30日 10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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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发挥卫生健康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为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用,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学法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2021-2025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高水平高标准法治建设工作。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发挥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地落实落地落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公布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主任会议制度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委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涉及重大项目等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决定,政法体改处等处室列席会议。

   (二)加强法治基础建设,促进法律规范体系完备。一是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按时报送《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修改)等4部立法工作方案。列为法治为民办实事2部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完成制修订工作并生效施行。二是以标准化助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组织申报2022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24项,已立项9项。在克州设立1个自治区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三是落实法制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推进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清理全流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2年,对各处室报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8件,其中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2件。

(三)健全法治监督体系,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执法人员资格信息。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建设,投入40.82万元用于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接口改造及升级。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开展2022年度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大力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三级联动检查工作机制,压实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加强执法力度,对涉及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血液安全、游泳场所和住宿场所卫生等多项专项监督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全面落实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人。二是做好法治宣传各项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法律实施日期间,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参加第18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三是力推以案释法制度化、多元化、常态化。制定2022年责任分工,建立案例定期总结上报机制,截至目前,已选取上报8以案释法案例。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向群众宣讲民法典、医事法律500问,开展入户释法宣传工作。

(五)推进职能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一是实行诊所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改革,取消许可准入,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三是取消妇产科医师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发放,实行医师执业证书签注制度。四是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由甲级、乙级和丙级三级调整为一级。五是推进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职业病诊断机构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工作。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通过委官方网站向社会通报疫情动态,主动开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工作。设置互动专栏。今年以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575条,互动交流栏目收到群众咨询、意见建议及投诉类有效信息答复率100%二是保障人民监督权。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我委接受人大主办件、协办件均已按照要求将正式书面答复材料反馈相关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坚持依法推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信访事项1064件次,办结率100%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合同风险前置,最大化降低合同违约等矛盾纠纷风险。全面会处各类合同78件。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2022年至今作为被申请人参加复议1件,复议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维持我委行政行为。四是积极开展应诉工作。2022年共接到法院民事诉讼一审应诉通知4件,一审审结3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已开庭等待审理结果。2022年我委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总体工作思路及主要任务: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扎实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地方立法,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做好新冠感染疫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为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主要工作措施:一是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委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机结合,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等履职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氛围。二是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体系建设,坚持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协同推进,以人民健康为立足点,推动科学立法,组织《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条例》《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律师作用,加强委机关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构建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动态完善权责清单。积极推进“数字政府”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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