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4日 1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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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自治区级专家在医疗应急工作中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作用,切实提高我区医疗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成立自治区级医疗应急工作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任期4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届时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对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
自治区级医疗应急工作专家库主要职责是: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对全区医疗应急能力和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建议和专业技术支持;根据实际需要赴现场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的医疗应急和救治等工作;研究制订医疗应急管理和技术规范;参加相关培训和演练,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请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及委直属直管各单位专家库成员所在单位高度重视并加强支持保障,为专家履职尽责,顺利开展医疗应急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将及时对相关专业予以补充。
联系人及电话:马 龙 0991-8538284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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