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 新闻宣传 / 新闻宣传

我区确定首批6所营养健康餐厅(食堂)

2023年05月16日 12时09分

【字体:

打印本文

浏览量:

本报乌鲁木齐5月15日讯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苏璐萍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开元妙膳茶火锅餐厅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乌鲁木齐友爱医院、乌鲁木齐市第一小学餐厅(食堂)被确定为我区首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

为全面推进我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2022年12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商务厅、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自治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引导各类餐厅(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统筹推进营养健康产业与营养健康服务深度融合。

《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截至2030年,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商务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地实际,每年至少推荐3个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取得经验后逐年递增,并在全区推广实施。

试点单位要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原材料采购、营养健康管理、盐油糖采购、台账等制度以及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建立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登记制度,定期记录每餐就餐人数,监测人均摄入量,逐步减少菜品的盐油糖用量和消费者人均盐油糖摄入量。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并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坚持食物多样、营养均衡的膳食模式,创新改良菜品,增加低盐、低脂、低糖菜品比例,探索推出适合老年人、儿童、肥胖者、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人群的健康营养菜品。

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有效期3年,每3年复评一次,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收回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称号。


(转载地址:新疆日报 出版日期:2023-05-16A04版●要闻  http://xjrb.ts.cn/xjrb/20230516/app_209255.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