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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连线 | 防范传染病如何做到“早发现”

2024年12月14日 1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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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主持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苏璐萍

连线嘉宾: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睿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整体谋划疾控事业发展,系统完善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

如何提升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核心能力?如何更好实现医防协同?12月13日,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连线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睿。

布局自治区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持续提升应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首要是重塑疾控体系。”李睿介绍,我区将强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级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自治区疾控中心作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核心职能,依托地(州、市)疾控中心布局建设2—3个自治区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发挥辐射支援与示范带动作用;发挥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作用,推动自治区级公共卫生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共享科技平台和资源。

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鼓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双向流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及选派、培训、考核、保障等管理制度;推动疾控机构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社区公共卫生片区责任制,强化与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协同,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健全疾控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基层基础。

构建公共卫生全方位监测网络

“全面提升疾控能力,才能真正应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李睿介绍,我区将着力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传染病救治、公共卫生干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能力。

建设完善自治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现与医疗卫生机构等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自动获取;构建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口岸、药店、学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场所的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监测网络,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预警能力。

强化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在持续提升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新疆)能力基础上,在南北疆各建设1支符合国家标准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支持各地(州、市)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每个县(市、区)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提升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稳步推进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持续提升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的诊疗、监测、检测、培训、应急等能力,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化建设;扩大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传染病诊疗和健康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提高中医药传染病防治能力。

强化南疆疾控能力建设

按照《实施意见》,我区将以中国疾控中心南疆工作站和自治区疾控中心驻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工作站为平台,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建设自治区疾控中心南疆分中心,提升南疆疾控专业能力,建设覆盖南疆五地州,辐射周边国家的疾控专业支持体系。

同时,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改善南疆基层疾控机构业务用房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帮助提升南疆地区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强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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