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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赋予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

2026年04月08日 2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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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日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办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强化薪酬保障。落实“两个允许”,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赋予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根据医、药、护、技、管等不同岗位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医疗服务收支结余的60%~80%用于发放绩效工资。将不低于70%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人员薪酬,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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