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0日 11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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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医保局联合印发《自治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聚焦深化基层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明确由县级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医共体党委书记,实行管理统一、服务同质、责任共担的一体化运行,力争到2030年实现县域就诊率达80%以上、基层诊疗人次占比超53%。
根据《方案》,新疆将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核心,健全基层健康管理模式。依托资源共享中心提升县域服务协同与同质化水平,同时建设健康管理中心和转诊服务中心,健全县域多发疾病综合管理体系。到2030年,县域健康管理服务将实现全覆盖。
在医保支持基层方面,《方案》提出以县为单位,按可统筹基金总额合理确定医共体年度总额预算指标,将门诊与住院、县域内外就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未来将构建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床日、按人头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并建立结余留用机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将设置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对“诊查费”等均质化高的项目逐步实施“同城同价、同质同价”。到2027年,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实现全覆盖,多元复合支付体系成熟定型。
在药品联动管理方面,《方案》明确,坚持自治区组织、地市指导、县乡落实原则,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核心健全药品联动管理和运行机制,2030年实现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全覆盖。稳步推进中心(云)药房、集中(云)审方中心建设,建立以县域内患者为主索引、重点人群为核心,汇集门急诊及住院数据的居民连续用药记录管理机制。
按照要求,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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