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8日 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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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治区中药资源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自治区中药材“定制药园”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受理、形式审查、初评、立项评审等立项环节。按照《2023年自治区中药资源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自治区中药材“定制药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等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伊力夏提·穆赫塔尔汉
联系电话:0991-856041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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