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年06月16日 18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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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各项目单位:

为提升我区中医药项目资金运行效率,规范全区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我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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