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首届自治区中医监督执法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2026年04月10日 17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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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医药发2026〕7号


各地(州、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全区中医药监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首届自治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地(州、市)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及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现将首届自治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库成员名单予以公布。

自治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将参与自治区中医药领域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督办核查、执法业务指导、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提供政策咨询及执法经验宣讲等工作,为全疆中医药监督执法提供专业支撑。

请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专家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家库成员履职,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持续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为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附件:首届自治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库成员名单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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