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1日 12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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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新卫妇幼函〔2023〕61号
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对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进行复审的请示》收悉。根据相关规定,我委于2023年7月10日至11日组织专家对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三甲等级妇幼保健院复审。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2023年第三十次会议研究,并完成公示流程,同意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审,有效期为2023年8月8日至2027年8月7日。
特此批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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