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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9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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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5〕6号)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就医。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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