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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乌鲁木齐德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的通告

2026年02月26日 11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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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中医药管理局)202612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卫职罚〔20254号),乌鲁木齐德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违法程度特别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项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2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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