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2025年10月24日 1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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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如下渠道予以反馈:

1.电子邮箱:xjwjwzyyc020@x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2.联系电话:0991-8650012

3.信函请邮寄: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邮编:83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拟调整行政职权清单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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