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 18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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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药物研究所、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已完成入闱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等工作。现将考试成绩及体检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考试成绩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日。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待公示期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991-4875387,监督电话:0991-4650285。
2.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991-3782338,监督电话:13579828989。
3.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0991-7518819,监督电话:0991-7518109
4.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991-2816491,监督电话:13659906651
5.自治区药物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2326560,监督电话:0991-2812335
6.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8820158, 监督电话:0991-2660005
7.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2565663, 监督电话:0991-2557732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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