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 19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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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分类考试笔试工作已完成,现将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安排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一)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到1:3的岗位,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二)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对于笔试中不满足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1:3的岗位,按最低分数线120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等环节。
二、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资格审查日程安排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要求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前认真阅读《通告》,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携带《通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3.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
(5)《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6)《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
(7)《准考证》(报名网站下载);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
(9)符合笔试其他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无法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取消加分分值后重新排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
报考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3765105、23765106、23765107、23765108)、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3765109)、自治区药物研究所(23765110、23765111)、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23765112)、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23765113)岗位的考生于北京时间9:30前到达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候考室。
报考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23765099、23765100、23765101、23765102、23765103、23765104)、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3765072、23765073、23765074、23765075、23765076、23765077、23765078、23765079)岗位的考生于北京时间14:30前到达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候考室。
2.面试地点: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住院部十二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159号)。
(二)成绩发布
1.总成绩计算
(1)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总成绩计算
具有较强专业技术含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操作技能强技术复杂程度高的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30%+面试成绩×70%;一般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和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迟到未抽取面试顺序号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4.面试人员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面试考点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5.面试人员不得身着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四、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二)资格审查需应聘人员本人参加。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代为审查。
(三)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发布,可通过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查询,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咨询方式
1.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991-4875387,监督电话:0991-4650285。
2.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991-3782338,监督电话:13579828989。
3.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0991-7518819,监督电话:0991-7518109
4.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991-2816491,监督电话:13659906651
5.自治区药物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2326560, 监督电话:0991-2812335
6.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8820158, 监督电话:0991-2660005
7.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2565663, 监督电话:0991-2557732
(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期间拨打)
特此通告。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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